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能源管理體系是我國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產物。2012年12月31日,我國頒布了《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GB/T 23331-2012/ISO 50001:2011,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代替了GB/T23331-2009中國能源管理體系標準。該標準借鑒了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模式,結合能源管理的特點和特殊要求,運用系統管理和全過程的理念,采用國際通行的PDCA的模式,將管理和節能技術相融合,通過指導組織確定有效的能源管理體系要素和過程,幫助組織實現能源方針和目標,提高組織能源管理效率和水平。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規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組織,可用于第三方認證。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目的、原則和適用范圍 :
目的:為規范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工作,保證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規范性和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規章,制訂本規則
適用范圍:本規則適用于在我國境內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的管理
原則: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遵循用能單位自愿原則。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流程:
一.認證申請
參加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試點企業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機構注冊登記的法人資格(或其組成部分);
2、按照GB/T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及《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煤炭行業實施規則》建立了正常運行至少六個月以上;
3、取得相關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文件(適用時)。
二、申請評審
認證機構對試點企業提交的申請文件和資料進行評審并保存評審記錄,確保關于試點企業及其信息充分,可以進行審核;認證機構和試點企業之間在理解上的差異得到解決。考慮了申請的認證范圍、運作場所、完成審核需要的時間和任何其他影響認證活動的因素。
三:審核實施
審核分如下兩個階段進行:
一階段審核,包括文件審核和現場審核,其中現場審核的主要目的是:從受審核方可能存在的能源因素及其對審核的準備情況來了解受審核方,從而確定審核策劃的重點。
第二階段審核,在企業的現場進行,全面收集審核證據,以判斷企業的EnMS建立與實施是否符合GB/T2333l-2009《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和《能源管理體系煤炭行業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
四、認證決定
審核報告對受審核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描述和評價,并重點對其能源績效進行量化的表述,填寫《能源績效統計對比表》。
五、監督審核
認證機構根據試點企業的能源管理體系具體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督審核方案,但不能少于一年四次。監督審核重點關注企業能源績效,每次監督審核要收集和記錄EnMS運行的績效數據。
認證機構根據試點企業的能源管理體系具體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督審核方案,但不能少于一年四次。監督審核重點關注企業能源績效,每次監督審核要收集和記錄EnMS運行的績效數據。